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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和合同主体不一致应该如何办

2019.10.132767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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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很多种情况,例如成立分公司租赁合同就是公司,而营业执照负责人是个人。例如房屋所有权为其中一个股东,做为固定资产投资,但他不是法定代表人等等。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有很多种,我猜想,你注册的应该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和房屋租赁合同上的承租方必须是同一人。
1、首先你必须弄清营业执照的名称与法人代表的名称区别开来。
2、一般订立合同时,盖单位的公章或合同章。
3、营业执照是以人名(你姐)还是其他名称注册的。如果店名是你姐的名字,那么就必须在变更营业执照后,与商场签一个补充说明;如果店名中没有你姐的名字,合同就无需另行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标的;
(三) 数量;
(四) 质量;
(五) 价款或者报酬;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 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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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蒋敏

四川蜀西律师事务所

蒋敏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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