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那么,什么情况下不得适用假释呢?
《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了假释的适用条件和不适用假释的情形: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不适用民法典的情形有哪些
免费查看不适宜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免费查看不适用占有改定的情形有什么
免费查看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免费查看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是什么
免费查看不适用破产程序的情形是怎样的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