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若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话,根据法律规定,传唤或者拘传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或拘传变相羁押。若属于刑事拘留,则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或单位。若被刑事拘留或批准逮捕,则家属可聘请律师会见嫌疑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了解涉案罪名与案件相关情况、可以代为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或控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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