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离婚时,最大的纠纷之一便是孩子的抚养权之争。一般情况下,女方想要孩子抚养权的心更加迫切。但是,与男方的能力相比,女方往往处于弱势。并且常常因为方法、方式的不当导致失去孩子的抚养权。
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首先要看孩子的年龄。一般来说,在司法实践中,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多数会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情况则要衡量双方抚养条件等因素;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会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
具体而言,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属于相对绝对的抚养权,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孩子由女方抚养。
对于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孩子,以下是法院考量因素:第一:孩子的生活现状;第二:双方的经济收入;第三:双方的人品、性格、教育背景等因素。
女方若要争取抚养权,则需要根据孩子的年龄,根据以上原则来选择相应的着力角度。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九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