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进入看守所当天,律师可以会见,判决生效前只能律师会见,家属朋友均不能会见。在此期间寄东西可以的,也能收到,但寄的东西不能有金属配件在上面,所送去的东西最好不要有扣子、皮带、之类的东西在上面,即使有干警都会剪掉再送给他的。另外你们还可以给他钱,在看守所内需要钱的,因为日常用品及要加菜都需要钱的,钱在里面很安全,是上在一个专门的存折里面,别人拿不到的。在看守所时家属要到判决刑生效后才能探视,探视完后剩余刑期超过3个月的就会送到监狱,在那里就按规定一个月能1-2次了。
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一般来说,要根据具体看守所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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