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否属于在职原告,是股东相对公司之间的概念。股东因为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或认缴出资义务而成为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
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也可以聘请董、监、高等人员对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股东是否在职,要看股东是否参与公司的经营,是否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随着经济发展程度的提高,很多投资人股东并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只是纯粹的投资人股东,这样的情况非常常见。
股东与公司之间属于投资和被投资的关系,公司因为股东的投资行为而产生,股东身份也依赖于公司而存在。股东是否属于在职原告,要看股东是否在该公司任职或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股东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或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则该股东属于在职原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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