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婚生子,其生父和生母都具有相应的抚养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抚养权在生母时,应由其生母、继父抚养,其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若抚养权在生父时,应由其生父、继母抚养,其生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非婚生子女应尤其生父或者生母抚养。不抚养方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三条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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