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是指签署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互联网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合同,是区别于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的一种合同表现形式。电子合同对电子签名要求较高,必须符合《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要求,合同才具备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也是合同,对于合同的订立,《合同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由于互联网的特殊属性,在网上订立电子合同的一方如果采取强势手段行使对电子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技术管辖权,那就相当于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其电子合同的公正性常常遭到质疑而被推翻。
因此《合同法》第十六条同时还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采用指定特定系统。所以商务部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中强调指出,通过第三方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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