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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同有哪些风险

2019.10.13990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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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用口头语言做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合同采用口头形式不用当事人特别指明,在实际生活中更是非常普遍。凡是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合同,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是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证明合同的存在以及合同关系的内容。
因为口头合同难以取证,不易认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内容,履行口头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各方口说无凭、各执一词,难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特别是不能即时履行完毕,而且标的额较大的合同采取口头缔约时,将存在相对人否认合同成立、否认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所以,建议大家尽可能地签订较为完善的书面协议,明确合同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十条合同的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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