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知识产权 >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原则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原则

2019.03.154179次播放知识产权举报
视频内容

随着经济发展,涉及到委托开发作品的纠纷越来越多,这就要谈到委托开发作品的归属问题。我国著作权法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规定。
  从尊重意思自治的角度出发,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这一方面是尊重作者也即受托人的意愿,另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委托人有效的使用作品。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其归属的仅限于著作财产权,而不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只能属于受托人。
  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这是因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完成作品,是委托作品的作者。基于保护作者、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应当被赋予受托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