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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作品著作权归谁

2019.03.146207次播放知识产权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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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 我国法律对著作权做出了相应规定,那么委托作品著作权归谁呢?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法律规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有两种情形:
1、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
2、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由受托人享有。
委托作品,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委托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在作品创作过程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著作权的归属应当由双方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约定,这种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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