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应当如实作证,如果确实不能出庭的,需法院准许。如果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出庭后却拒绝作证的,应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