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购回的行为,目的主要是通过大规模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来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并通过这一方式达到减少在外流通股份和提升股票价格的作用。也就是说,公司回购股票会影响公司的资本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司调节自身的资本运用,但是,公司随意回购股票也会造成资本市场的混乱。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理论上不能回购本公司股票,但有四种情形除外,那么,在特定情形下,公司回购的股票应该归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回购的股票应当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股票: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公司因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而回购的股票: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公司因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回购的股票,应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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