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积极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遗嘱执行需经以下八个流程:一.确立遗嘱人死亡二.确定遗嘱的真实性三、确定继承人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都落实的,应当核对他们的身份。2.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或者受托人,应当谨慎、适当处理当事人的身份,四.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在他们和见证人面前,公开遗嘱召集全体利害关系人和见证人,律师应当向每一个参与人发出正式通知函,发出时间应当在正式公布遗嘱之前三天。五.收集遗产、编制遗产清册、保管遗产六、代缴税收、清偿债务,编制债务、费用和报酬清册七.分割遗产。遗嘱执行人代理所有与遗产以及立遗嘱人相关的纠纷,所有代理费在遗产中予以扣除,但是,涉及遗嘱执行人自身是否合法的诉讼,代理费不能直接扣除。八.最后,向继承人、受益人交付遗产。遗嘱执行人工作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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