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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后对原股东应该如何处理

2019.10.133714次播放公司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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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购意味着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产权,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对被收购企业的员工和股东都会产生重大影响:
针对公司被收购的类型来分:一是收购部分股东股权,对于被收购股份股东而言,公司被收购也就意味着其持股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与公司就不再有关系;未被收购公司股份的原股东仍然是公司股东。
二是全部收购公司股份,该项收购意为着所有原股东进行了持股股份的转让,原股东不再具有股东资格。
同时在公司被收购后,原股东的原持股股份可以进行变现,至于具体分割方式 如果公司章程有约定,就按照公司章程办理。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持股比例分割。但分割前要扣除合理的费用支出、成本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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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刘乃豪

北京市中伦文德(成都)律师事务所

刘乃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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