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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2019.03.113960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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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一、保险合同与其它合同共有的特征:
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之间达成的协议通常不能算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2、保险合同是当事人双方表示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任何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进行非法干预。
3、保险合同必须合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一方不能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关于保险合同独有的特征:
1、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2、诚实信用原则的告知义务。
3、保险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
4、保险合同是一种附合合同。
5、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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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涂思琪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涂思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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