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的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在经济行为中,如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一般由担保人代被担保人先行履行承诺。然而,用欺诈的手段骗取担保人的担保的只有在债权人存在恶意,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提供的保证,担保人才能免除担保责任。同时,为了保护受欺诈的担保人的合法利益,使其不受因欺诈而为的意思表示的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允许受欺诈的一方当事人撤销该项民事行为。即担保人可以在收集到相关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等证据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担保协议,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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