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人民法院依法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作出的刑事制裁。同时也是刑罚主刑中处罚最轻的一种。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与拘役刑、有期徒刑不同的是,刑法对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不予以关押在一定的场所内,而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综上可以看出,管制刑是限制人身自由而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因此,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根本采取羁押手段,所以,也不存在能否提前出来的问题。
但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因此,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只要满足减刑的条件,也可以通过减刑的方式提前结束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提前解除出版合同
免费查看来访管理制度
免费查看没有提前一个月能提出辞职吗
免费查看前提方案和操作性前提方案控制程序.docx
免费查看提前终止出租协议书
免费查看提前解除出租合同函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