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的写法要求,我国《继承法》有明确的规定。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即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是:1、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2、见证人之一代书;3、要注明代书遗嘱的年、月、日;4、要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以及遗嘱人的签名。同时,我国《继承法》规定,下列人员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个利害关系人,还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都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3:59)
代写遗嘱应该怎么样写才有效
免费查看房产遗嘱应该怎么写才能有效
免费查看想要立自书遗嘱,应该怎么写才有效
免费查看代写遗嘱该怎样写才有效
免费查看怎样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应?
免费查看正规遗嘱应该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