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夫妻喜欢通过私自签订协议的方式来约定财产的归属,那么这种手写的协议是否有效呢,要分两个方面来看。
首先,从形式要件上,协议手写双方签字或者按手印,只要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不侵害他人利益都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从内容上来看,如果双方约定的是婚内财产约定,那么一般是有效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内约定房产相关的权益。
如果夫妻双方是约定的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是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配方案,那么该协议要以离婚为前提,也就是需要双方真正离婚才生效,如果双方真正离婚时对于该房产权属的约定有新的想法,不同意之前约定的内容,那么之前签订的协议则无效。需要继续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分割该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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