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
事故发生后,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
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并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
车辆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可能拒绝赔偿。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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