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般实践中房和地的钱都合并计算,通常运用市场比较法,即参照附近同等地块的房屋的价值要求补偿。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计算机网络的商业价值与工业价值调查报告
免费查看认识“拆迁许可证时代”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免费查看离婚协议房产价值怎么算
免费查看房屋拆迁安置补差价合同
免费查看“拆迁许可证时代”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什么
免费查看征收国有土地时拆迁合同不给被拆迁怎么办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