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依法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破产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破产清算组对未履行合同的处置
免费查看成立清算组的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
免费查看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组的清算报告怎么写?
免费查看清算组财产分配决议
免费查看公司清算组股东会决议
免费查看清算组签的合同的效力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