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与买卖、互易等合同一样,赠与合同也属于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
根据《合同法》192条规定,赠与有着法定撤销事由: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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