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特别的规定,离婚需要什么人旁听。但是在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除了当事人双方之外,其朋友、亲人、同学等可能也会关心案件的进展,也想要第一时间知道法庭的判决。于是在离婚诉讼开庭的时候他们就希望能够旁听。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因此,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凡涉及国家、个人隐私的,无论当事人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一律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应公开审理,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牵涉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能够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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