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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遗症怎么赔偿

2019.03.0169060次播放劳动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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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遗留的后遗症也算工伤,法律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康复费用,一个病情恶化的费用。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对于病情恶化的费用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是这样规定的: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复查鉴定后,按相关标准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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