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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受赠财产该怎样分割

2019.10.131184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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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方婚前继承或受赠所得的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均属于该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对于一方婚后受赠所得的财产,除非赠与声明或协议中明确了只归受赠人一方个人所有,否则,该财产属于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一方婚后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考虑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根据何种方式继承所得,即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还是遗赠,然后区别情况作如下认定:
(1)对于法定继承所得的财产,由于被继承人并未留下遗嘱,故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对于遗嘱继承所得的财产,则应考察遗嘱的内容,如果遗嘱中指定了财产只归继承人一方个人所有的,则该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遗赠所得的财产处理方式同遗嘱继承。遗赠和遗嘱继承的依据都是被继承人设立的遗嘱。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受遗赠人不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而遗嘱继承人必然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除非遗嘱中指定了财产只归受遗赠人一方所有,否则,该财产属于受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按均分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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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婚姻家事团队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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