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而破口大骂,用语极其污秽。
用污秽语言当众辱骂人,行为的定性要视具体情节而定。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在公共场合公然用污秽语言侮辱他人,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只是一般简单违法行为,受到治安处罚。
第二种情况,用污秽语言当众骂人,足以毁坏他人名誉,侮辱他人人格,使人感到不堪凌辱,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构成侮辱罪。
第三种情况,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扰乱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因此,用污秽语言当众辱骂人不仅犯法,很有可能涉嫌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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