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其主观心态是故意。
根据《刑法》第115条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放火罪从古至今就是国家重点打击的罪名,但是在入罪时,依然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考量,虽然实施了放火行为,但从放火焚烧的对象、时间、地点、环境等方面考察,确实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性,就不构成放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