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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2019.10.302153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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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第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
第二,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汽车登记证书、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第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或者修改后,当着公证员面前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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