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作为特殊群体,离婚时财产是如何分割的呢?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3、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3:59)
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注意什么
免费查看夫妻婚内分割财产协议,应该怎么分割?
免费查看财产分割协议仲裁应该怎么做
免费查看儿女财产分割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免费查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该怎样公证
免费查看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应该如何写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