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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非罪的界限

2020.05.272339次播放知识产权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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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罪与非罪为界限的区分中,主要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标准:
(1)主观方面标准。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如果是因过失,如不知道某一商标已被他人注册,或者是自己首先使用的商标没有注册,却被他人抢先注册,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仍继续使用的,都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2)犯罪情节标准。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具备本罪主体、主观等要件并实施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的商标的行为,还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可构成犯罪。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标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已经做出明确规定。
假冒注册商标在剽窃注册人商品信誉的同时,还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各国都将假冒注册商标列入犯罪行为,对犯罪人予以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百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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