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结婚后,不免因各种原因最终走向离婚的道路。而夫妻双方一旦离婚,必然涉及财产分配、婚后子女抚养等问题。也有不少当事人因财产分配纠纷最终将对方起诉到法院。那么,哪些财产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个人婚前财产呢?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对你们能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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