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当事人有民事纠纷的话,涉及到私权利方面,双方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和解的。抢劫罪是公诉案件,是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的。因此,犯了抢劫罪不能和解。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改,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以及侵犯财产罪的犯罪案件中,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上面说到的两点案件还需要同时符合以下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真诚悔改,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2、被害人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
3、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4、属于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有直接被害人的过失犯罪;
5、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