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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死亡房屋该怎么过户的问题

2019.10.132834次播放婚姻家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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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出于某种原因房产可能需要办理过户。那么,如何过户呢?不同的情况下,过户的程序略有不同:
1、夫妻一方死亡时留有遗嘱
夫妻一方死亡且留有遗嘱,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赠与配偶的,有需要的话,健在的一方需携带身份证、遗嘱、死亡证明书,产权证等资料,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
2、夫妻一方死亡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
夫妻一方死亡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的,受赠人接受赠与需要过户的话,健在的一方需配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带上所需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3、夫妻一方死亡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夫妻一方死亡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协商房产归属及补偿问题。协商之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要房子的继承人带上所需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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