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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打女方构成哪些罪

2019.10.13886次播放刑事辩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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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果男方动手殴打女方,女方应该保留好证据尽快报警并要求做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的结果由公安机关对于施暴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具体如下:
1、行政责任——伤情鉴定的结果是轻微伤以下的,可以口头警告、训诫;构成轻微伤的,可处处以5-10日的拘留、5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刑事责任——如果鉴定出来的是轻伤以上,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等罪。
除了以上的处罚,如果殴打女方给女方造成伤情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均需要由男方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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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李丽

上海市浩信(郑州)律师事务所

李丽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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