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在我国的法律上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它有些方面是合适,但是有些方面是不合适的,那么管制可以适用减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根据这些规定不难看出,管制是可以适用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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