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合同纠纷 > 合同当事人能约定税费承担吗

合同当事人能约定税费承担吗

2019.10.131331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视频内容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税费承担。
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税费承担并未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应属合法有效。
缔约双方签订“包税”条款,约定由非纳税义务人负担纳税义务人应该缴纳的税款,是出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签订的商业民事合同。不属于《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该约定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行为。“包税”条款并非是约定谁负有法律上的纳税义务,而是对税款(作为履约成本)实际负担主体的确认,属于缔约双方交易环节中经济利益的分配,因而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纳税义务人的强制性规定并不抵触。另外,纵观各个税种的立法,均明确规定了纳税义务人,但却未见任何一部法律或行政法规有禁止纳税人不得约定税款由他人承担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主讲嘉宾

李伟明

四川海德律师事务所

李伟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 382

    视频

  • 854969

    播放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相关话题
推荐语音问答
推荐精选解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