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注册分公司需要以下流程:
1、办理分公司名称核准;
2、办理营业执照;
3、刻章;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办理税务登记证。
注册分公司需要材料有: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
4、总公司章程;
5、总公司股东会决议;
6、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8、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照片;
9、其它所需材料。
实践中,总公司与分公司有以下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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