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合同纠纷 > 先履行抗辩权的意思

先履行抗辩权的意思

2019.01.155156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视频内容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比如,
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出售一批货物给乙,约定十万元定金,货款一百万元,乙方支付货款后甲方立即发货,两天后乙方依约支付十万元定金,但未依约支付货款,乙方要求甲方发货,甲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即不发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关的履行要求。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主讲嘉宾

高权

重庆杰耀律师事务所

高权律师,主任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 187

    视频

  • 897475

    播放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相关话题
推荐语音问答
推荐精选解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