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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辩权的意思

2019.01.155401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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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比如,
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出售一批货物给乙,约定十万元定金,货款一百万元,乙方支付货款后甲方立即发货,两天后乙方依约支付十万元定金,但未依约支付货款,乙方要求甲方发货,甲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即不发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关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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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高权

重庆杰耀律师事务所

高权律师,主任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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