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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2019.10.172639次播放刑事辩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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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是指审判机关对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否有罪,犯了何罪,是否应当被判处刑罚,处于何种刑罚等实体问题所作出的裁决,分为有罪判决和无罪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性问题所作出的决定。刑事判决和裁定具有以下区别:
(1)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
(2)适用范围不同。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等问题;刑事裁定主要适用:①驳回起诉。②恢复诉讼期限。③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④减免罚金。⑤依法应予减刑假释等。
(3)采用形式有所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裁定则可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
(4)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和时间不同。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刑事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日。在此期间内不上诉和不抗诉的,在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执行的依据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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