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您的位置:首页 > 华律说法 > 合同纠纷 > 定金收据跟合同的区别

定金收据跟合同的区别

2019.10.111515次播放合同纠纷举报
视频内容

我们在买房的过程中,一般是先看房,满意后向卖方先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卖方向购房者出具定金收据,然后双方再就购房的细节问题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那么定金收据与合同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在法律中,定金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根据定金性质不同,定金收据的性质也有所不同,但不论是什么性质的定金收据,定金收据只是支付定金的一个凭证,仅代表双方达成了定金合同,适用定金法则约束双方,即双方均同意自己违约的则丧失定金;收受定金方违约的,则双倍返还定金给支付方。
而合同则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内容才是合同双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的具体依据。从形式上讲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分享
更多 >相关视频问答
主讲嘉宾

杨荣艳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杨荣艳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 435

    视频

  • 662695

    播放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相关话题
推荐语音问答
推荐精选解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