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证据不足能起诉。随着社会压力的增大,家庭暴力的出现率逐年递增,不仅体现在身体暴力、性暴力,还有冷暴力、经济暴力等,通常发生在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鉴于家庭暴力举证比较困难,如果您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注意取证,比如: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医院的就诊记录、亲戚邻居的证人证言等等。无论证据情况如何,都不要选择隐忍,一味退让只会让家庭暴力肆意生长,从而受到更多的伤害,一定要勇敢地起诉离婚,起诉后还可以根据我国《反家暴法》的规定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希望每一个公民或组织发现他人遭受家庭暴力时,都应通过报警等方式积极伸出援手;同时提醒每一个遭到家庭暴力的人,遭遇家暴时一定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取证,保存好证据,日后诉诸法律的时候才能证明事实真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施暴者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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