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可以调解结案的范围,所以即使双方和解还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只是在量刑上会予以考虑。
在我国,调解或和解是处理民事争议的方法。在公诉案件中不存在和解问题,因为公诉案件是公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代表国家起诉犯罪嫌疑人,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公诉机关的职责中并没有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达成和解的规定。
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达成和解,这种和解在本质上仍然是民事和解,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情节,但是,达不到撤销追究刑事责任的目的。
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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