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时常会听到取保候审这个词,但是是不是真正知道它的含义呢?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取保候审。但是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只有一个,那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都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这主要是考虑到公安机关在基层普遍设有派出所。同时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都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更便于对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可及时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一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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