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他人的行为在法律上被规定为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的类型,也就是不告不理。诽谤他人不但是违反犯罪的行为,更是有违道德的行为,严重的承担刑事责任之余,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因诽谤行为引起的赔偿责任,主要是指的精神赔偿。但对于精神赔偿,全国没有确定的的标准与数额,主要由法官根据一定的原则、参考多种因素确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一般根据以下因素来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其赔偿原则遵循的是,补充适用原则以及公平适用原则。至于赔偿的标准如何,参照当地的赔偿标准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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