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注意事项如下:
(一)合伙前,要明确每个人的出资方式,不同的出资方式会有不同的规定,并且明确自己的账目;
(二)合伙时,要签订合伙协议。尽管法律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这仅仅解决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的问题,而对于合伙人内部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明确规定。
合伙协议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各合伙人出资方式和出资份额;2、利润分配、亏损承担的份额及方式;3、合伙人的权利义务;4、合伙事务的处理;5、合伙支出和重大决策的决定。各合伙人根据出资比例享有决策权利。
(三)合伙关系终止时,首先要进行清算,对合伙财产进行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处理;没有协议且协商不成的,按照出资数额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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