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34条以及第71条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因此,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为,自转让出资股东公开表达转让意图并正式通知转让条件后,三十日内答复,若未答复视为同意其他股东转让,放弃自身优先购买权的行为,则股东可转让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视频或语音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股东会决议提前多久
免费查看专利优先权补正时限是多久
免费查看股东会决议提前多久通知
免费查看股权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免费查看东莞刑事拘留期限律师是多久
免费查看东莞强制执行期限律师是多久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