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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按当日股价吗

2019.09.231578次播放公司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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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是由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无形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可以大于或小于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
股权转让价格是否按当日股价,法律并没有限制性规定,实务中,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1、以公司设立时的股权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
2、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股权转让价格;
3、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因此,股权转让不一定按当日股价计算,但如果双方当事人愿意按照当日股价计算,法律对此并无限制,属于有效的。
另外,对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有权要求其限期补足出资,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也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补足出资。股东股权转让时,公司及其他股东还有权要求转让股权的股东将股权转让价款用于补足出资,若其不补足出资,后期公司依然对其享有追索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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