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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不评估的风险

2019.09.231029次播放公司法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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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本身是一种买卖行为,转让资产的公司股东地位也不受影响。按照不同的类别,资产转让分为有形资产转让和无形资产转让,国有企业资产转让与非国有企业资产转让。
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即依法将国家对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否则资产转让不合法,可能存在不生效的风险;非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如果不进行资产评估,主要的风险在于资产转让价与实际价值不符,如公司资产大于转让价,则损害了公司利益,不过这种转让行为若经过了股东会的同意与决策,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法律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
有形资产转让,包括动产或不动产等。无形资产转让,包括经营权、品牌使用权、项目开发权、设施冠名权、土地使用权、排污权等。
因此,如果是国有资产转让,一定要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结论作为转让价的依据。否则存在转让不生效的风险,如果是其他资产转让则由转让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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